國家工信部電子信息司公示了擬公告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第一批)企業名單。
行業政策頻繁調整為哪般?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已經公布一年多,業界對這個文件的印象日漸模糊之時,國家工信部以這種方式把它拉回了行業的視野。這讓業界感到有些意外。
但是,比起國家工信部裝備工業司三天前給業界帶來的震動而言,這個“意外”顯得有些“小巫見大巫”。
行業規范迎“巨變” 產能要求飆升40倍
11月22日,國家工信部網站公布了《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此“征求意見稿”是對2015年3月國家工信部發布的《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的修訂。
“征求意見稿”要求: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不低于80億瓦時(8GWh),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不低于1億瓦時(0.1GWh),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不低于1千萬瓦時(0.01GWh)。系統企業年產能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4GWh)。
相比此前“規范條件”的規定,此“征求意見稿”對電池企業的產能要求急劇提高!其中動力鋰電池不低于8GWh的要求,是之前要求的40倍;鎳氫動力電池企業不低于0.1GWh,是之前的10倍;超級電容器企業不低于0.01GWh,是之前的2倍;系統企業不低于8萬套(是之前的8倍)或4GWh(是之前的20倍)。
對此,業內人士紛紛表示,新的產能要求“不是高,而是非常高”;媒體則驚呼“動力電池行業將迎巨變,整合時代或將到來”。
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
據相關研究機構的數據顯示,按照 “征求意見稿”“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的“及格線”,截至2016年10月,能“及格”的動力電池企業僅比亞迪一家,預計到今年年底,產能達到“及格線” 的動力電池企業不超過4家。而像年產能在0.2-0.3GWh之間的合資企業三星SDI和LG化學,需將產能提高30-40倍,才能達到“及格線”,事實上已難以實現。對于一個接近150家企業的行業來說,僅有不到5家企業能“及格”。也就是說,若此“征求意見稿”從2017年1月開始實施,國內將有超過96%的動力電池企業無法達標,被淘汰出局。
可以想見,為了保證不被淘汰出局,很多動力電池企業不得不開始兼并收購。也難怪媒體驚呼“整合時代或將到來”了。
政策目的 莫衷一是
對于國家工信部制定如此“征求意見稿”的初衷,有業內人士分析,政府部門希望集中優勢資源發展龍頭企業,提高其核心競爭力,帶動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
該人士表示,從動力電池行業本身來看,現在結構性的產能過剩阻礙了行業的良性發展。政府部門希望通過提高行業進入門檻,一方面迫使小規模、作坊式企業退出行業,抑制產能盲目擴張;另一方面,通過這種方式,未來將補貼、資源導向優勢企業,強者更強,有利于加快我國動力電池產業實現規模效益,從而更早降低成本。
但是,也有部分業內人士表達了相反的觀點。這部分人士表示,當前,國內有超過20家產能約為2-4GWh的動力電池企業,為滿足“征求意見稿”要求,這些企業可能會在最快時間內新增2-4GWh產能,在業內掀起新一輪擴張潮流,帶來更為嚴重的產能過剩。
一周之內連續發布兩則電池行業政策,可見政府部門對行業調整的迫切心情。兩則政策分別出自國家工信部兩個不同的職能部門,有業內人士表示,對鋰離子電池整個行業而言,電子信息司可能更有話語權。其所發布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是從技術、規模方面,對鋰離子電池企業設置的初級門檻,而裝備工業司所針對的只是車用動力電池領域。
目前,業內對這兩則電池行業政策議論紛紛,對政策制定的目的也各有猜測。電池中國網認為,且不論未來實施效果如何,就眼下而言,這兩則電池行業政策,特別是“征求意見稿”無疑會給企業帶來重大影響。如果按此“征求意見稿”,《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一旦正式發布實施,2016年已經上了《汽車動力電池目錄》的57家企業,將面臨再一次的重新檢測審核。加上新政策對產能要求的急劇飆升,對絕大多數動力電池企業而言,將面臨極為嚴峻的政策標準上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