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根據當地媒體報道,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女士的律師團已經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皇家騎警(即聯邦警察)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就對她進行逮捕、搜查和審訊,這些做法都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孟晚舟女士是2018年12月1日在乘飛機過境溫哥華的時候被加拿大警方逮捕的,加方是按照美國的要求和加美引渡協議實施逮捕的,她目前已經獲得保釋,將于3月6日出庭,加方法庭將對是否允許美國引渡她進行聽證和裁決。
3月2日,據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官網消息,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就加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發表談話。
中方對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簡單的司法案件,而是對一家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政治迫害。后來的事態發展證明了這一點。加方盡管標榜“法治原則”、“司法獨立”,但并不能掩蓋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錯誤。
從事件所呈現出的明顯的政治干預情況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則、司法獨立,加方就應該按照加引渡法的有關條款,拒絕美方引渡請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終審理結果將是對加方是否堅持司法獨立的試金石。我們將拭目以待。
此前消息,加拿大司法部當地時間1日批準繼續推進有關中國公民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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