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周一,孟晚舟案的聽證會在加拿大溫哥華再度開庭。通過孟晚舟和加拿大政府雙方律師的交叉質詢加拿大執法官員及邊境官員,孟的律師試圖證實相關逮捕程序侵犯了她的權利,并爭取以濫用程序為由駁回引渡要求。此次為期10天的聆訊是10月底聽證會的延續。當時聽證會超時,需安排繼續舉行聽證。
據悉,引渡聽證會定于2021年4月結束,不過上訴可能會使該案拖上數年。
上一輪的聽證會主要圍繞“程序濫用”進行審理,溫哥華當地時間27日,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師(辯方律師)用一天的時間繼續對加拿大聯邦警察(RCMP,或譯為皇家騎警)警員溫斯頓·葉(Winston Yep)進行詢問。與26日相比,這位警員當天回答辯方律師的過程明顯變長,似乎對每個問題都‘三思而后答’,聲調也比昨日更低。盡管如此精心地選擇答案,他還是在追問過程中被迫直接承認,是他用內容錯誤的宣誓書獲得了法官的臨時逮捕令。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警察逮捕任何人都要向法官申請逮捕令。在這個案件中,法官簽發的是臨時逮捕令,也就是主要依據警察的宣誓書來簽發。為防止警察濫用司法權力,警察必須在宣誓書中向法官作出誠實的陳述。法官基于對這份宣誓書內容的信任來決定是否簽發逮捕令。然而,如此重要的宣誓書,葉警員在這份宣誓書中卻存在著形式和內容多方面的錯誤。
其中出現了以下幾個錯誤:一、沒有在宣誓書中向法官提供準確的內容;二、明知宣誓書中有錯誤卻不及時更正;三、違反逮捕令的建議竟然“不知道誰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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